2月19日讯 近日,据洛阳市纪委监委消息: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致远(副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洛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杨致远是一名
医生成长起来的
医院院长,曾在洛阳市中心
医院当了20年
医生。2009年之后的十年时间里,他依次担任洛阳市第二人民
医院副院长、洛阳市中心
医院副院长,而自2019年8月,杨致远就任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
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据《看医界》了解,杨致远落马信息公布一周后,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官网中关于领导分工一栏,仍显示杨致远为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负责行政全面工作和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院工作。
据了解,就在杨致远落马前一周,2021年1月25日,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一则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报显示,洛阳市巡察组于2019年9月3日至11月10日对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认为该院存在12项问题,逐一进行剖析并给出整改意见。
通报指出,
医院领导班子在药械
采购配送、合作办医、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多项工作方面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的12项问题中,有4项涉及合作办医,分别为:
•合作办医方面
医院党委及班子政治责任缺失,执行上级政策不坚决。
医院党委及班子对合作办医没有从是否有利于公益性角度和严格执行政策的政治高度审视,仅从是否“获利”考量。
•合作项目明显偏离“公益性”。外部公司逐利倾向明显,合作协议普遍存在外部公司利益最大化条款。
•合作办医过程中,
医院品牌等无形资产被肆意利用,但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部分外部公司附加条件违规垄断试剂耗材供应。
•合作办医过程中,外部公司投入设备价格不透明,
医院利益严重受损,大量设备外部公司以商业秘密为由不予提供原始发票,
医院也未进一步求证,而是盲目按照合作方提供的价格先行“还本付息”,再按约定分成,
医院资产悄无声息流失。
为何在合作办医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这或许可以从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的发展过程中一窥端倪。
据
医院官网资料显示,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前身是一家企业
医院,为洛阳铁路中心
医院,始建于1915年。2005年,
医院整建制移交洛阳市政府管理,更名为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
2010年,洛阳市被定为全国公立
医院改革试点城市。随后,洛阳市政府下发了《洛阳市加快公立
医院改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2011年初开始,14家公立
医院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由政府办公立
医院改为民办非营利性
医院。这14家
医院就包括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
于是,2012年洛阳第三人民
医院改制为私企性质。但没过多久,当年那批改制的公立
医院又相继回归公立,2019年3月,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恢复公立
医院属性,回归公立序列。也正是在这一年,杨致远出任了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院长。
在回归公立序列大半年后,2019年12月,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了河南省三级
医院名单,其中就包括洛阳市第三人民
医院,自此,
医院正式升级为三级
医院。
在洛阳市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对于
医院回归公立序列后,一些违规行为没有及时纠正,也是
医院存在的重大问题之一。通报指出,2016年8月,省卫计委“豫卫纠〔2016〕3号”文件要求医疗卫生单位“禁止以任何曲线方式、任何名义定向
采购,禁止合作合资购买设备或设备入股”,回归公立序列后未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