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改办等8部门印发的《甘肃省公立
医疗机构
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甘医改办发〔2017〕12号)和省
医疗保障局《关于对
药品购销“两票制”中认定为一票情形
申报事项的通知》要求,经过严格审核,现将第三十批审核通过的企业及产品
信息予以公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诉
材料。
公示期: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
受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13层1302室),省
医保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
采购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