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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19-11-11 作者:医药人才网
  •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州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7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可持有关材料报名;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指定地点服务(含在指定地点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中简称“四项目人员”),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91130日前服务期满一届(3年)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11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11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11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1120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具体年龄限制的,详见职位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下同),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tzl/sydwgkzp_56031/201711/t20171118_3020774.html)。

    5.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91130日服务期未满一届(3年)的,以及参加2019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9.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和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县级以下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名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特岗教师”报考前未征得所在县(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2. 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13.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4.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119日9:00至1121日17:00期间[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复查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bm.gzekao.cn/qdn/webregister)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2019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26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特别提醒: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也将再次开放《报名表》打印功能。逾期不再开放]。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缴费结束后,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以缴费人数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119日9:00至1124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1121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缴费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可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网上资格初审期间由审核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提出申请,经州人社局审核并商拟改报单位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拒不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以及使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审核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州人社局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91121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1122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19112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1119日9:00112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或办理报名费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211日9:001214日9:00[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存]。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6.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还需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请于20191126日17:00前到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州政府大楼二楼203)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7. 缴费结束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3(不含1:3)的岗位予以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于20191127日下午17:00前向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不提出改报申请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单位收到改报人员申请后,应于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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