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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招考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16-08-23 作者:张毅
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招考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医疗卫生机构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新蒲新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10名。为确保本次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审查)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考。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医疗3名、医技3名、护理3名、麻醉1名。具体职位详见《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招考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遵义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区外在职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区外在职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考条件 1.报考医疗岗位人员所需条件 报考医疗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超过40周岁,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考护理岗位人员所需条件 报考护理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类专业毕业,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3.报考医技岗位人员所需条件 报考医技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麻醉、检验、影像学专业毕业。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新区在职人员(即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在校生。 (3)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12届毕业生。 (4)因被辞退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处分期内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上午9:00—下午4:3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新蒲新区管委会临时办公地点)。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暂无毕业证书的,持学校毕业证明、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外区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市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 (3)报名时缴纳考务费150元。 (4)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考职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通过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考职位参加考试。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5)《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2年7月20-21日上午9:30-17:00。领取地点:考生报名处。 四、招考方式及程序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由专业知识(占70%)和综合知识(占30%)两部分组成。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专业知识内容包括:\"三基\"(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新区招考办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技术测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待定。 3.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二)成绩计算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核(审查) (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核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往届考生毕业至今的表现,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就业单位的考生表现情况,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考核(政审)标准另附。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含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政审)对象。 (二)下列考生被取消聘用资格(含自愿放弃)后,可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 (1)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截止到2012年8月15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的学籍档案、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3)新蒲新区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招考录用办法 1.根据招考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录用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招考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从同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确定拟录用人员,通过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新蒲新区招考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对拟录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在派遣过程中,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岗位进行派遣,不允许调换,若考生不签订录用合同或不服从派遣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可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考过程中,负责招考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本简章由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不要更换号码,以便联系。 (2)在招考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2—8655831 监督电话:0852—8655827 1.遵义市新蒲新区卫生专业招聘岗位及人数 .xls 2.新蒲新区 2012年卫生专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 .xls 遵义市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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