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中部片区联盟
药品集中带量
采购文件》和《关于做好河南省中部片区联盟
药品集中带量
采购资质网上递交工作的通知》,现将我省
药品集中带量
采购相关资质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1、附件2),公示期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企业可进行申诉和投诉。申(投)诉工作不接受材料补充,仅以2021年8月27日-9月5日网上递交的资质材料作为判定依据。
本次申(投)诉工作采取网上递交的形式,不接受现场办理。企业使用CA登录“
药品招标系统”,点击“带量
采购专家评审结果申/投诉”栏目,选择“申/投诉类型”后,点击“申诉”或“投诉”按钮,填写申/投诉内容并上传电子版材料。
附件:1、河南省中部片区联盟
药品集中带量
采购企业资质评审结果.xls
2、河南省中部片区联盟
药品集中带量
采购经济技术标评审结果.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