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1)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21-09-07
作者:医药人才网
8月31日讯
今年6月,第五批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
采购产生ω-3鱼油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等61个
药品中选结果,预计将于10月下旬在本市正式执行。为确保第五批集采结果在本市平稳执行、有序过渡,使人民群众尽早受益,市药事所将于近期通过
医药采购阳光平台推送第五批集采中选
药品数据信息,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稳妥开展第五批集采结果落地相关工作,提前做好
采购和执行的准备。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前做好中选
药品进院准备工作。原先未
采购的中选
药品,请各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委员会,简化和加快
采购流程,畅通用药渠道。医疗机构应通过中选企业指定的
药品经营或配送企业
采购中选
药品,回款时间不超过30天。
二、保证优先
采购和使用中选
药品。为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择使用中选
药品,使用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对本市挂网的同通用名其它质量和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的
药品,医疗机构可以在优先
采购中选
药品的前提下选择使用。
三、加强宣传培训。请各医疗机构提前对医师和药师做好第五批集采的政策宣传培训,对使用中选
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确保平稳过渡。
特此提示。
附件:第五批全国
药品集中
采购(上海)中选品种表(含配送企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