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讯
按照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国家短缺
药品清单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0〕25号),根据我省实际
采购和供应情况,经省短缺
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主要成员单位协商同意,现对国家短缺
药品清单内
药品交易方式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短缺
药品清单内
药品甲氨蝶呤注射剂和苄星青霉素注射剂属我省中标挂网交易
药品,目前供应较为稳定,尚未出现短缺问题,暂保留原集采平台和阳光平台交易,同时鼓励其他企业积极申报挂网,对低于已中标挂网同品规最高价的新增阳光挂网,对低于已中标挂网同品规最低价的纳入集采平台交易,申报材料按照我省
药品新增阳光挂网要求发送PDF版材料至指定邮箱(897563245@qq.com)。
国家短缺
药品清单内
药品垂体后叶注射液、米托蒽醌注射剂、新斯的明注射剂、硫代硫酸钠注射剂4个
药品;临床必需易短缺
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内
药品尿激酶注射剂,目前存在供应紧张问题,自2021年2月25日起调整为直接挂网
采购,原中标挂网目录撤废,库存消化至2021年3月1日;生产和配送企业需按照我省直接挂网
采购政策及时做好信息完善和
采购响应,做到价格公开透明合理、配送及时足量。集采平台
药品基础数据库中无
药品信息的,请将
药品注册批件、药检报告、说明书等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722672580@qq.com)增加数据库信息。
三、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931-2909266、2909381。
监督电话:0931-4818123(省卫健委)、8127135(省医保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