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组织的带量
采购正式启动以来,全国
药品降价潮席卷。
6月26日,上海阳光
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限
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 7月起,市药事所将开展“限
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
通知称,自7月20日起,生产企业可在询价议价系统“外省市价格填报”内查询本企业所有
药品信息及统编代码。生产企业选择本企业在用且属“限
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范围内的
药品,并填报十五省市
采购价格及价格证明图片。填报时,企业需注意核对该
药品规格包装及包装单位,填报的外省市
采购价规格包装应与该
药品保持一致。
“外省市
采购价”即“十五省市
采购价”,是指同企业同品种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省级
药品采购平台上正在执行的
采购价。
药品确认无外省市价格的,生产企业应在询价议价系统内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无外省市价格承诺书”。
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限
药店药品外省市
采购价格填报。逾期未填报外省市价格或未上传“无外省市价格承诺书”的,市药事所将暂停该
药品在阳光平台的定点
药店采购标识。如需恢复,生产企业按新申请限
药店药品规则重新申报。
对于已完成外省市
采购价格填报的限
药店药品,市药事所将进行资格审核与价格审核,审核通过的
药品将按步骤分批次推送至定点
药店开展议价。
早前,上海阳光
医药采购网就已发布《关于全面实施
药品挂网公开议价
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51号)》,敲开了上海
药品市场大门。
如今,在“4+7”带量
采购政策、
药品降价形势下,未来全国
药品价格联动是必然趋势,此次上海出台“限
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有关事项,可谓是挂网议价相关制度体系的再度升级,让业内感叹触及零售端的价格下调已有大起之势。
相比
医院内销售,药企在零售
药店可以得到更多的机会,议价权有了进一步提高,进货渠道也更宽广,销售的品种选择性也更大,品类也会增多。在这一博弈中,
药店为了使产品毛利率更高,会尽量压低
采购价格,远期来看,零售
药店将为行业成长提供动力。
同时,随着大量品种从院内流向院外,零售
药店将成为制药
企业下一步重点对待的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也是显而易见。对于企业来说,生存难度无疑将增加,尤其对于寄希望通过零售
药店进入上海市场的品种,将带来不小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