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
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
药品阳光
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
医保〔2023〕36号)、《福建省
医疗保障局关于
药品联合限价阳光
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
医保〔2019〕57号)和《福建省
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
中药配方
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
医保〔2022〕3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企业
申报情况,现将2024年3月份符合动态调整新增挂网的
药品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4月13日至4月19日。请企业持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招采子系统,在“挂网申请”的“挂网公示”菜单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诉”“投诉”模块提交。企业申投诉应依法依规在公示期内提供合法有效证据
材料,恶意投诉的企业将按《福建省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0591-87279375
附件:1.2024年3月拟新增挂网的产品(
西药、中成药)
2.2024年3月拟新增挂网的产品(
中药配方
颗粒)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