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填报时间
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
三、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方式,由各
医药机构登录三明
采购联盟(全国)
中药(材)专区填报,账号、密码登录同报量时账号、密码一致。具体操作可下载操作手册(见附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约定
采购量分配。约定
采购量分配完成后,
医疗机构须上传经院领导签字的分配明细表。
四、分配规则
3、待分配量由
医药机构在供应本地区的中选
药品中结合样品
质量、中选价格自主选择分配,并可在同品种各品规间
调剂分配。
4、本次约定
采购量分配,系统已设置功能,
医疗机构仅需对待分配量进行自主选择分配。已锁定到中选产品的约定
采购量,
医疗机构无法调整。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