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公布暂停挂网
药品分类处理结果的通知》显示,多达5336个
药品被暂停甚至撤销挂网。
同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
药品价格动态调整有关情况的公告》显示,12327个
药品已经按要求调整挂网价格,平均降幅5.54%,调整后的价格于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据赛柏蓝查询,此次江苏省针对挂网
药品的大面积调整始于2019年12月2日发布的《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
药品集中
采购目录
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医保局在上述通知中指出,为完善江苏省
药品采购制度,发挥
药品采购价格动态调整对
药品生产企业相同产品、不同区域形成统一价格的促进作用,降低部分虚高品种价格,决定对江苏省
药品集中
采购目录内部分
药品省级入围价格开展动态调整。
2、动态调整:降价、撤网
动态调整的范围为:试点扩围未中选品种和《2015年江苏省
药品集中
采购实施方案》
采购目录中部分
药品。
一是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中未中选的
药品。
对已经完成梯度降价的
药品,按照“4+7”试点城市和试点扩围地区梯度降价后的最低价为上限,生产企业自主申报挂网价格,鼓励企业自主降价;对未进行过梯度降价的
药品,须满足梯度降价要求,生产企业自主申报降价后的挂网价格。
二是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未中选的
药品。
以全国各省级(区、市)现执行价格中的最低价和《联盟地区(江苏)
药品集中
采购中选品种表》中同品种中选价格的低价为上限,生产企业自主申报挂网价格。
三是同品种
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暂停挂网。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产品列入省级入围目录,本次价格动态调整的产品替代原省级入围产品。
根据动态调整通知,针对《2015年江苏省
药品集中
采购实施方案》
采购目录中的部分
药品(具体范围包括:用量大
药品、用量小
药品、低价
药品、备案
药品、备选
药品以及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
药品、创新
药品),采取与全国各省级(区、市)现执行价格中的最低价联动,鼓励企业自主降价,同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应保持合理比价,否则将做调平处理。经评审后对现行的省级入围价进行调整。
今年4月10日,江苏医保局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江苏省
药品集中
采购目录
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称,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完整信息、不如实填报全国各省级(区、市)现执行价格中的最低价、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暂停该产品挂网资格。
另外,通知表示,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对动态调整中被暂停挂网资格的
药品采取分类处理:
(一)同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未过评
药品。
处理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
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暂停相关
药品挂网。上述
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可按照《关于推进
药品阳光
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重新申报。
(二)全国最低价为过评前价格的通过一致性评价
药品。
处理决定:根据《实施意见》规定,暂恢复相关
药品挂网资格,但其须按《实施意见》要求主动完成全国最低价调平,未及时完成价格调平的,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处理。
(三)将最小包装价格当作最小制剂单元价格申报的
药品。
处理决定:经换算后,相关
药品的最小制剂单元报价符合动态调整要求,根据《动态调整通知》规定,恢复其挂网资格,以换算后的最小制剂单元价格挂网。
(四)申报价格高于国家集采中选价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
药品。
处理决定:根据《动态调整通知》规定,暂停相关
药品挂网。相关
药品愿意将价格调整至对未中选
药品价格要求的,可恢复挂网资格。
(五)经专家论证属于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短缺风险大的
药品。
处理决定:根据《实施意见》规定,邀请相关
药品对应的通用名
药品所有生产企业,开展保供稳价谈判,切实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在谈判结果产生前,为保障临床用药供应,暂恢复相关
药品挂网。
(六)在江苏省无销售时间已满一年(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2020年6月1日)的
药品。
处理决定:根据《实施意见》规定,撤销相关
药品挂网资格。撤销挂网后,相关生产企业可按照《实施意见》规定重新申报挂网。
处理决定:根据《实施意见》规定,暂停相关
药品挂网,待其无销售时间满1年后,撤销其挂网资格。撤销挂网后,相关生产企业可按照《实施意见》规定重新申报挂网。
处理决定:根据《实施意见》规定,撤销相关
药品挂网资格。自其撤销挂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挂网申请;撤销挂网时间满1年后,生产企业可按照《实施意见》规定重新申报。
处理决定:相关
药品申诉部分外省价格为无效价格,需进一步向相关省份发函核实,待情况核实后,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处理,核实期间暂停
采购。
根据通知,对动态调整中被暂停挂网
药品的处理决定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5336个
药品从8月1日开始,江苏省的医疗机构将不能
采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