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
药品交易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16〕75号)的有关规定及省
药品集中
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精神,现对2018年第三次
药品交易入市价进行公布和确认,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布入市价
本次入市价定于2019年1月21日上午10:00时公布,各有关生产企业可通过交易系统“信息公示及申投诉管理-入市价项目-入市价公布查看”进行查看。
二、确认入市价
(一)本次入市价是根据企业申报的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前全国最低5省(区、市)中标(挂网)价格以及抗癌药主动降低价格重新计算,所有产品入市价均须进行网上操作;
(二)对于符合竞价条件的品种,请各相关企业于2019年1月21日17:00前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价格管理-入市价确认列表”功能进行确认,不同意、不确认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价交易;
(三)对于低价
药品种,入市价直接公布无须确认,在符合交易条件要求后进行报价,报完价纳入系统议价交易,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四)对于管制
药品,无须进行入市价确认,在符合交易条件要求后直接议价交易;
(五)对于其他议价品种,各相关企业在入市价公布后均可随时确认,在符合交易条件要求后纳入系统议价交易。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