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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未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企业名单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21-05-27 作者:医药人才网
5月24日讯 
  有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政策要求,2021年6月1日前在我省平台注册的企业必须完成《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上传提交。截止目前,仍有少部分企业未上传提交信用承诺书,现将未上传提交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5月21日-5月27日,请相关企业务必在6月1日前完成信用承诺书上传提交。
  信用承诺书上传路径及操作步骤:
  药品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医药采购系统—交易平台,点击“信用评价管理”模块,下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按照要求加盖公章并上传,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时间等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承诺书》递交。
  医用耗材(试剂)相关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点击“信用评价管理”栏目,下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按照要求加盖公章并上传,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时间等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承诺书》递交。
  2021年4与1日以后新注册用户已在企业资质信息维护页面上传提交承诺书的,无需在“信用评价管理”栏目重复提交。
  按照有关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对于仍未上传提交信用承诺书的企业,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全部予以撤网处理。未提交信用承诺书的经营(配送)企业,取消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网上配送资格。
  医疗机构也要督促有产品交易的相关企业及时提交《承诺书》,以免影响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供应。
  附件1.未上传承诺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名单.xls
  附件2.未上传承诺书的药品经营(配送)企业名单.xls
  附件3.未上传承诺书的耗材生产企业名单.xls
  附件4.未上传承诺书的耗材经营(配送)企业名单.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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