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个药品被撤网 各省实施未中选调价措施!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21-04-28
作者:医药人才网
4月28日讯
一大批品种,要撤网
4月25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第四批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
采购非中选
药品评估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有376个
药品被撤网。国家集采非中选
药品撤销挂网的品种包括氨溴索、布洛芬、氯雷他定、洛索洛芬、莫沙必利、替米沙坦等。
值得注意的氨溴索、格列齐特、氯雷他定、半托拉唑等批文数较多的品种,仅同一通用名下就有大量不同品规的
药品被撤销挂网,涉及众多知名药企。
根据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明确要求,同品种
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
药品集中
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据河南省医保局4月1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
采购非中选
药品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对于
药品申报要求做了规定:在我省
药品采购目录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
药品不再申报。
基于上述要求,在
药品申报中,同品种
药品通用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以及未过评就会撤网。
2、各省实施未中选调价措施
无独有偶,今年从一月开始,内蒙、山东、江苏、上海、海南、辽宁等各省就相继对国家采集未中选
药品进行价格调整或者挂网的措施。
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
药品器械集中
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布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
采购未中选
药品价格调整结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未中选
药品采购方式将调整为限价挂网;企业主动申请取消挂网资格的
药品予以取消挂网资格;未报价的
药品和报价不符合要求予以暂停交易资格。
3月10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国家组织集中
采购第三批未中选
药品价格调整情况的通知》,对“多包装不合差比价产品”“过评高原研产品”“未过评价格超过评产品”,企业可在公示期内按本次价格调整要求自行调整;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暂停交易。
4月16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海南省关于第四批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
采购未中选
药品调整挂网价格的通知》,按照“全国挂网最低价,且不高于上海第四批国家集采非中选品种议价红线价格”进行调价。
截至目前,国家组织开展的第四批集中带量
采购,涉及拟中选158个品种,各省相继围绕国采发布通知,其中,大批未中选厂家的品种将面临调价的命运。
在第四批国采未中选的大批
药品中,除了未过一致性评价将被暂停
采购的,需要降价来保住挂网资格的也不在少数。
4月16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河南省关于申报第四批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
采购非中选
药品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就第四批国家集采未中选
药品价格调整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
根据山东省去年发布的《国家组织集中
采购未中选
药品价格调整方案》:未中选
药品中的通过国家
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
药品价格不能超过原研药价格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未通过
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其他仿制
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产品挂网价格;未中选产品中,同企业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产品,须符合差比价规则。
4月6日,安徽省
医药集中
采购平台也发布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
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等,开展第三批全国
药品集中
采购(安徽)相关
药品联动降价工作。
目前,第五批国家组织
药品带量
采购也已启动,未来将会更大的影响企业的过评申请政策、市场格局,更多
药品或将面临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