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讯 第二十七批医用防护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1A4-YCD967072755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序号 | 产品名称 | 需求数量 | 单位 | 执行标准(不低于) | 到货时间 | 备注 |
1 | 医用N95口罩 | 2000 | 个 | 省标及以上,需具备相应防护能力。 | 要求7月28日前到货 | 医用N95口罩 |
2 | 医用防护服 | 1000 | 件 | 省标及以上。175:750件;185:250件。 | 要求7月28日前到货 | 医用防护服 |
3 | 医用防护面屏 | 500 | 个 | 省标及以上,需提供样品 | 要求7月28日前到货 | 医用防护面屏 |
4 | 医用护目镜 | 500 | 个 | 省标及以上,需提供样品 | 要求7月28日前到货 | 医用护目镜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投产品序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以及样品照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针对单项或部分商品报价,同一产品若无法一次性按照需求数量送达,可分别按批次填写交货时间、交货数量及价格。可按批次填写,但第一批次必须在我方要求时间内,其余批次也必须报详细的交货时间。 3.报价时间必须具体到某一天,不接受模糊时间的报价。 4.报价材料必须清晰。 4.以上任意一条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7月28日前到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
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
采购活动的处罚。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至 2020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附件一),或将其彩色扫描后上传至邮箱2499467165@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公司就第二十七批医用防护耗材
采购项目报价函),需保持手机畅通。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联系方式:耿助理 李助理 电 话:15542490871 13009490830 邮 箱: 2499467165@qq.com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80号
联系方式:耿助理 李助理 15542490871 13009490830 邮箱:2499467165@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耿助理 李助理
电 话: 15542490871 13009490830 邮 箱: 24994671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