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了解到,“沥美川”牌化妆品美容纠纷一案当事人刘虹女士已将对方诉至法院。这起由化妆品使用引发纠纷的诉讼案在我省尚属首例。
据刘虹女士介绍,2012年她受聘担任山西合联致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纳兼库管。2013年5月,出于对公司的信任和自身对美的追求,其谨慎使用了所供职公司代理的广州臻稚丽贸易有限公司“沥美川”牌化妆品。然而,“到了10月初脸上开始出现红肿、刺痒继而脱屑、起脓包等一系列症状。”刘女士介绍说,2014年1月,红肿、脓包消退了,她曾有短暂庆幸并接受了公司“属于使用期内的正常反应”的解释。但是接着出现的“脸上、脖子上出现白一块、黑一块肤色不匀现象”让刘女士心里非常恐惧。2014年7月,刘女士专程到解放军空军总医院诊断治疗,诊断表明:“沥美川”逆时驻颜霜、舒缓霜、修复霜及塑颜乳液均呈阳性反映,专家据此诊断刘女士的症状为“化妆品接触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