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近期我省新增一批阳光挂网
药品、变更了部分
药品的基本信息,调整了部分
药品的中标挂网价,对部分阳光挂网
药品调整为统一价,为更好的方便医疗机构
采购,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现将更新事宜说明如下:
一、中标挂网数据变化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4月1日,我省
药品交易平台可交易数据13463条,其中集采平台8882条,阳采平台4581条;有基本药物4260个、非基本药物9203个。较上期数据新增阳光挂网378个,新增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标识62个,降价5个,基本信息变更96个、撤废20个。
二、关于2018版基本药物认定标准的说明
省卫生
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召开省
药品和
医药耗材集中
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对近期2018版基本药物标识的申诉质疑进行了审议处理。处理意见:2018版基本药物标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标识,对通用名、剂型、规格有差异的基本药物标识,原则上保持与全国其他省份认定相一致。即有50%及以上已中标挂网省份标识为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的,我省即可标识。现将处理原则、结果予以公布,方便
企业申报、监督。
(一)同一品种剂量相同但表述方式不同的
一是质量标准一致、用法用量相同但标示的重量不同的中成药;二是主药含量相同、溶媒不同或毫升数不同的小容量注射液;三是主药含量相同、溶媒不同,含量相同但装量不同的大容量注射液(药理作用与药物浓度无相关性的药物)的。
国家
药品质量标准变更后,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前后标识发生变化,导致其通用名、剂型、规格不同的,如硝苯地平缓释片(I、II、III、IV),95%以上的企业均已全部更名为硝苯地平缓释片(I、II、III、IV),原控释剂型也归为不同亚型的。
(三)取消原达肝素钠、那屈肝素钙、依诺肝素钙等低分子肝素类
药品基本药物标识
我省自2012年将“低分子肝素系列
药品”统一标识为基本药物,将低分子量肝素与低分子量肝素类
药品相混淆。根据2018版基本药物目录,取消原达肝素钠、那屈肝素钙、依诺肝素钙的基本药物标识,仅保留低分子肝素(钙、钠)注射液相关规格的基本药物标识。
“精、麻、毒、放”等特殊管理类
药品、易制毒
药品,仍按照原渠道
采购,原则上不纳入集中
采购管理,不推荐网上
采购。其中二类精神
药品、易制毒
药品,企业确有挂网需求的,可申请阳光挂网。
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可按承诺价
采购,但不得高于承诺价销售或
采购。
联系电话:0931-2909381,2909383,2909386。
电子邮箱:yycgcsh@163.com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