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蚌埠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蚌埠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事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联系应聘者并安排考核时间。
(三)应聘人员岗位考核
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根据情况采取现场面试或线上面试等形式进行,现场考核时可安排应聘者对医院进行现场考察。
考核结果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入围人选。面试低于75分不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有关事宜
1.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医院纪委办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086020(纪委办公室)。
2.应聘人员按我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12月31日前)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医院有权拒绝办理报到手续,先前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3.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医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相关工作经历需与社保(含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对应。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本公告为 2025 年度蚌埠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预公告**终招聘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准。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加盟!医院常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有意向者请提交详细个人简历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诚邀有意向者来电咨询、来院考察。来院应聘和考察者,医院将统一安排住宿,并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医院官网:http://www.byyfy.net/
联系电话:0552-3086037
邮箱:byfyrsk2017@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长淮路287号蚌埠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9楼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