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
中医医院检验试剂、医用耗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1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4-G1-00211-YNDY-0015
项目名称:腾冲市
中医医院检验试剂、医用耗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六)
预算金额(万元):300
最高限价(万元):300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扶持中小
企业政策:评审时供应商所投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对供应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提供的货物在评审时对供应商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
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2)第二标段:血液透析机管路、呼吸机管路、肛肠吻合器等耗材
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第三标段:医用胶片
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6)第六标段:起搏器、消融导管等心内介入手术
材料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29 00:00至2024-05-09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
采购文件及其它
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
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21 08: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
社区东营小区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15号云南滇奕项目
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滇奕项目
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第二标段:血液透析机管路、呼吸机管路、肛肠吻合器等耗材
采购:
保证金金额:1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21 08:30
保证金金额:3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21 08:30
(3)第六标段:起搏器、消融导管等心内介入手术
材料采购:
保证金金额:1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21 08:30
其他: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为耗材供应配送到
医院,至
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
培训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5.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货满9个月支付一次,按甲方通知提交正规发票,甲方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
财务结账手续。
6.交货要求:须按
医院提供的耗材供应配送需求清单分批次进行交货。供应商应自行踏勘各
医院所需耗材的交货地点,充分了解
医院的运距、路况等,依据所签订的供应配送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需耗材的
采购、运输、交货工作,保证所需耗材均能满足
医院使用要求,供应配送中所产生的费用及运输途中的损耗由供应商承担。如所供医用耗材与供应配送合同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7.供应配送时限要求:接到
医院配送需求后,供应商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需医用耗材的供应配送工作,紧急情况下,耗材供应配送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1)所供耗材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满足国家
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符合经
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按规定无需
注册或备案的符合产品出厂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时剩余保质期时间须不低于额定保质期的四分之三。
(2)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耗材
质量不低于现
临床科室使用标准,与
医院目前所使用的
医疗设备(仪器)、
医疗方法相匹配,以确保
医院的诊疗效果。若供应商所供耗材与
医院目前所使用的
医疗设备(仪器)、
医疗方法不匹配,无法达到使用效果的,
采购人(或
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相应耗材直至达到使用效果为止,
采购人(或
医院)不另行支付因此产生的费用。
(1)
医院应在收到供应商交付耗材后2日内进行
验收,由双方
验收人员及SPD服务商三方确认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
外观等情况,所供耗材与供应配送合同、配送清单一致的,三方
验收人员在
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不一致的应当场通知供应商进行更换,并在
验收单据中进行说明。
(2)
验收时,
医院有权当面拒收破损或不符合供应配送合同约定的耗材,并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
(3)供应商所供应耗材的有效期低于该耗材额定保质期的四分之三的耗材,
医院应拒收,并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
(4)
医院或上级部门有权定期不定期抽查(抽检)供应商供应配送的耗材,若发现耗材
质量不达标的,
医院有权退货,由供应商进行更换,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因供应商所供应配送的耗材
质量问题引起
医疗纠纷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0875-5183672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
社区东营小区腾冲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15号
联系方式:13987538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先生
电 话:1398753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