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
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
医保规〔2020〕8号),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
生物制剂类体
外诊断试剂进行公示,接受企业申投诉。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地址:河北省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
药品挂网管理-企业申投诉-
生物制剂增补挂网申投诉。
受理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公示无异议的
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
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企业被投诉资质或价格有问题的,经核实后,取消该
药品挂网资格。
电话:0311-66906539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