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
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
药品阳光
采购的实施意见》(苏
医保发〔2021〕64号)、《关于公示
药品阳光挂网产品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3〕87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
药品阳光
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5日17:00。
如有异议,
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药品分类
采购-其他-阳光挂网
采购申诉(202306-1))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