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新冠治疗用药
采购渠道,保障
药品有序供应,现就做好新冠治疗用药绿色通道直接挂网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挂网范围
纳入国家卫生
健康部门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指定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2021年)》凡例中所列“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
OTC制剂”等新冠感染治疗用药。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上挂网范围要求的
药品,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挂网。
企业需承诺按不高于十五省市最低
采购价供应,并明确供应量及到货日期。挂网
采购周期暂定为3个月,待疫情平稳后对上述挂网
药品进行动态调整,符合本市挂网及议价规则的
药品纳入本市常态化
药品挂网范围,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撤网。
三、挂网流程
相关
药品生产企业可在“上海市
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
药品)”选择“
药品申报”,进入“其他”模块,按要求填报
药品相关信息并上传《新冠治疗用药申报承诺书》,待审核公布后供各医疗机构
采购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新冠治疗用药申报承诺书》
附件:新冠治疗用药申报承诺书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