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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上报普通医用耗材采购信息的通知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20-08-10 作者:医药人才网
8月10日讯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规范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行为,全面推进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现需采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采购信息,并启动普通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上报采购信息的医疗机构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甘部队医院、武警医院参与。
  二、医疗机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领取
  本次医疗机构上报甘肃省普通医用耗材采购信息工作在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中完成。已经领取“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本次不需领取。未领取用户名和密码,或领取用户名忘记密码的,请医疗机构将领取用户名申请或重置密码申请发送至指定邮箱。省公关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及时处理相关申请。
  三、采购信息上报要求
   (一) 上报方式
  本次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信息上报和维护均在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中完成,不需纸质上报。
   (二) 上报产品范围
  本次上报的普通医用耗材目录含高分子材料及橡胶制品、检验相关耗材、基础卫生材料、手术麻醉重症类、消毒清洗灭菌类、注射穿刺类六大类产品。由医疗机构在系统中勾选上述目录中的产品,同时补充填报本医疗机构已采购使用但在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无产品或有产品但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等信息不相符的产品。
   (三)上报内容
  1.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平台已将上述普通医用耗材目录中产品的详细内容(如分类编码、编码名称、产品名称、企业名称、 类别名称、亚分类、目录名称、注册证号/卫生许可证号、注册证名称/卫生许可证名称、规格型号、包装规格、包装单位等)全部导入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医疗机构选择对应产品(分类编码、编码名称、产品名称、企业名称、规格、型号、包装规格单位等均要求一致),填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采购数量和实际购进价格(需上传实际购进价发票或复印件),确认无误后保存并完成网上提交。
  2.若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无产品或有产品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等信息不相符而医疗机构已采购使用的,应在系统内进行目录添加并填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采购数量和实际购进价格(需上传实际购进价发票或复印件),确认无误后保存并网上提交。
   (四)相关操作及要求
  1.医疗机构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采购平台”,选择采购计划上报栏,按照“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产品名称”从大到小依次选择。
  医疗机构上报采购信息时应使用数据库标准编码,若需对HIS系统编码和采购平台识别码对比转换的,可一并维护入系统。
  2.医疗机构要对上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此上报结果可作为我省普通医用耗材基础数据使用,请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完成相关上报工作。
  3.上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9日止。
  四、业务咨询及网络技术支持
   (一)业务咨询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0931-2909260、2909280、2909290、2909261
  省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 0931-8127136
   (二)网上支持
  电子邮箱:gansupthc@163.com
  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医疗机构QQ群:555729584
  附件: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平台维护信息操作帮助(平台内查看)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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