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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挂网采购申报工作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20-07-11 作者:医药人才网
7月2日讯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现就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挂网采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方案》中属于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且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含现有省增补目录)通用名剂型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通用名下无在线交易药品,简称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目录》经相关部门和局相关处室审定形成,具体详见附件1)。

   (二)已在线交易的备案采购产品、与备案采购产品同品规可按管理办法纳入的其他药品。相关产品及准入价格至申报系统查询。

  二、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7月15日(系统开放时间:7月1日9:00至7月15日16:00)。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生产企业(视同生产企业)可登录浙江药械采购平台按要求开展挂网产品的全国各省价格信息和拟供应浙江省价格的申报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二)价格信息填报要求

  请填报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且实际在线交易的价格和来源省份,价格的取值方式等参见《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填报和联动工作的通知》。

  拟供应浙江省的价格需符合《方案》中价格准入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价格等信息。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或应提供但未提供信息的,将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二)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产品及在线交易价格的填报工作。

   (三)同厂家同通用名的产品填报的价格,应符合合理的价比关系,不得倒挂。

   (四)请妥善保管本企业的操作用户账号,若因账号丢失等原因造成价格填报错误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邮箱:zjyxcgzx@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附件:1.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目录.rar

  2.产品申报操作手册.docx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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