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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福安市全科特岗医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19-11-29 作者:医药人才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卫生院、民营医院(门诊部):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宁卫人〔2019〕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我市乡镇卫生院拟公开招聘全科特岗医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我市计划招聘全科特岗医师3名(溪尾、范坑、松罗卫生院各1名)。

特岗全科医生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服务和慢性病管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与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性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有条件的可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健康和人社主管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以上招聘职位要求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必须在2019年12月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时间: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㈡报名地点:福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与宣教股(地址:福安市政府大院7层),联系电话:0593-6395371。

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㈣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福安市2019年全科医生特色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后取得的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报考的,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㈤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培训经历等信息,以及是否属于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编制内人员等不得报考对象,并核实有关证书原件。对资格认定存有疑议的人员应提交宁德市卫健委和人社局研究确定。审核通过者发给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㈥考试考核:主要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

实践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试题由市卫健局组织若干名本市具有副主任及以上医师职称的人员抽取住院病例10例,并在这10例中由报考人员随机抽取1例,查阅相关医疗检查报告单后进行病例分析、确定诊疗方案并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测试总成绩100分(由评委各自评判后取平均数),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测试成绩相同时,由市卫健局会同人社局协商后加试一场,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列。报考人员的出场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实践技能测试仅安排一组,评委七人,由本市副主任及以上职称人员随机抽签组成,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技能测试考室设主持人1人,计分员1人,监督员1人,组织工作人员2人(兼引导员)。

㈦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实践技能测试考核结束后,将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由市卫健局、人社局组织人员赴报考人员工作过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方面,考核等级仅分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聘对象。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实践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3.公示: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并由市卫健局和市人社局联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宁德市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健委备案。

㈧聘用:拟聘人选经宁德市人社局确认后,由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与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用工性质为编外聘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并报市卫健局和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必须满4年。

聘用的乡镇卫生院应指派专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关系建立和接转、工资和绩效发放,以及执业注册变更、社保和医保缴交、人事和党团关系接转、周转宿舍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特岗全科医生考核工作由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负责,每年考核1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等,并将考核结果与特岗全科医生生活补助、绩效工资、晋升职称和聘用挂钩。任期内有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予解聘。乡镇卫生院应将考核结果分别送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五、激励和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

1.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绩效工资水平按不低于当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职级卫计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确定,并核增至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中,所需资金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核定范围,按照“三核一补”的程序,在同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差额补助资金中足额安排。聘期内受聘特岗全科医生的原工作单位不再对其发放工资和绩效。

2.除国家及我省统一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另外给予3万/人·年的生活补助,其中: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给予补助,其余0.6万元由县级财政负担。

(二)其他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其中,在职人员继续在原单位缴交社保、医疗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所聘用乡镇卫生院支付。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4年聘满考核合格的特岗全科医生,可享受1次提前1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服务期满安置

聘期满后,特岗全科医生按以下方式进行安置: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可回原单位工作。鼓励其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由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其他人员符合学历、年龄、体检等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和要求,且愿意留在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经市人社、编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将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由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和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符合事业单位入编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在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时,采取考核、考察方式,经市人社、编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优先聘用,将其纳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愿意留在乡镇卫生院服务且符合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可将其聘任到科室领导岗位。

六、其他事项

㈠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㈡有关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等方面问题,请直接与福安市卫健局人事宣教股联系,联系电话:0593-6395371。监督电话:0593-6568113。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19年福安市全科特岗医生招聘计划表

2、福安市2019年全科医生特色岗位招聘报名表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安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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