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
医院部分耗材(注射穿刺及高分子材料、部分手术室材料)带量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F2019-LAHC0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28日
开标日期:2019年9月18日
中标供应商候选情况(详见下表):
包序 | 包名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名单 | 排 名 | 投标降幅 |
第①包 | 注射穿刺及高分子材料包 | 本包作流标处理,详见流标公告。 | / | / |
第②包 | 部分手术室材料包 | | 1 | 18% |
| 2 | 15%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3 | 15% |
主要中标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第①包评审委员会名单:王跃棠(组长)、孔林、魏勇、阮刚、韦勇、徐卫才(业主代表)、施学芝(业主代表)
第②包评审委员会名单:王跃棠(组长)、孔林、魏勇、阮刚、韦勇、徐卫才(业主代表)、刘艳(业主代表)
地址:六安市皖西西路21号
联系人:方敏
联系方式:0564-35970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E区9层
项目负责人:吴婷 联系电话:0551-65311145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标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无发票)另行支付,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公告期限:2019年9月19日至 2019 年9月20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8:30-17:30,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
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
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