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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店接入集采 为药店统筹支付奠基础?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19-09-18 作者:医药人才网

9月11日,广东省药品采购中心下发《关于做好我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交易报名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线上交易,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10月31日登录交易机构网站(零售药店交易门户)进行会员注册。
  这是继山东、浙江、上海对药店医保药品集采之后,又一省把零售药店纳入医保系统的采购渠道。
  定点机构纳入集采大势所趋
  正如此次广东《通知》里提到的,包括早前其他省市执行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集采,其政策依据正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以及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
  尤其是904号文明确提出的“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要求,而后在2017年的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中,也提出了“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医保作为医药市场最大的购买方,集支付、定价、采购三权为一体,牵头“三医”改革,正在推动医药市场发生根本性的变革。《2018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包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34459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基金总收入达21384亿元,占当年GDP比重约为2.4%。当然,与医院渠道相比,零售药店的占比仍然不高,在医保中也不例外。2018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12140亿元中,医疗机构发生费用为10495亿元,个人账户在药店支出费用1645亿元。
  在国家实施“4+7”城市集采后,医院药品出现价格洼地,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未来全国药品价格联动已是可见的趋势,零售药店价格下调恐怕已无可避免。
  作为药品零售大省,广东此次动作影响的药店数量颇为可观。2018年全国药店行业48.9万家门店数量中,广东省数量最多,达56777家,占比超11%,比第二位的山东省多1.7万家。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作为药品零售大省、药店数量居全国首位的广东加入药店集采的战壕,让医保药品采购渠道趋于统一的猜想,向现实迈进了一大步。
  为药店统筹支付奠基础?
  尤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药品采购中心在《通知》中提到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线上交易的两大目的:一是进一步规范该省零售药店药品交易的工作,而另一个则是药品零售行业呼吁多年的内容“推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特定项目”。
  其实早前在其他省市尝试药店集采时就有分析人士认为,此举难以抹平院内外药品价差。原因在于统一采购平台后零售药店盈利仍然依靠进销差价,而公立医院则是按照政府要求靠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执行“零差率”。
  此次广东如能按照《通知》透风内容所指,在药品线上交易基础上,推动医保统筹基金在零售药店端的开放,对当地医药流通链条的重构将有巨大影响。
  预估未来随着药品采购渠道统一,定价及医保支付标准也将趋于一致,若真正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零售药店将有望在药品供给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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