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关于全面实施
药品挂网公开议价
采购的通知》要求,现将截止2019年9月11日通过审核的新申请第四批
药品基础信息、十五省市
采购价进行公示。同时,即日起暂停受理流标
药品确认工作及已公布执行的“根据本市相关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采购的
药品”更换申请医疗机构工作。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20日前提交纸质相关证明材料至市药事所。
联系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
联系传真:021-31773270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