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
药品交易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16〕75号)的有关规定及省
药品集中
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精神,现将截止至2019年1月31日前生产批件、
GMP证书和配送关系不合格的竞价品种进行筛理供参考(详见附件),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生产
企业登录交易系统,结合附件品种认真查看和核对系统中所有生效产品生产批件和GMP证书的有效期。如有过期,请企业被授权人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17:00时前将有效的新生产批件和GMP证书复印件(需带GMP原件备核)递交至广东省
药品交易中心,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的竞价品种将不能参加2019年第一次竞价后续交易相关工作,议价品种将不能参与议价交易工作。
二、请GMP证书被依法吊销或收回的生产企业主动向省
药品交易中心进行申报(申报文件格式自定,需列明证书被吊销或收回的原因、时间等相关信息),如GMP证书被依法吊销或收回后仍参与我省
药品交易竞价或议价活动的,将按《广东省医疗机构
药品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列入广东省
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取消该生产企业全部品规两年内在我省的入市交易资格。
三、请各有关
药品生产配送企业抓紧时间于2019年8月20日17:00时前完成仍未符合配送条件的竞价品种的配送关系调整、指定和确定工作。如逾期未能将县(市、区)基层指定的配送企业调整5家及以下和无法覆盖全省配送的产品,将不能参加2019年第一次竞价后续交易相关工作。
附件:
2019年第一次药品交易生产批件、GMP过期和配送关系不合格品种表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