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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卫生技术人员考试简章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19-07-17 作者:医药人才网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集美区决定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卫生技术人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2019年7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0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十五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在面试资格复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及缴费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厦门卫生人才网(http://www.xmwsrc.com/)进入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集美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并事前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厦门市人社局)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资格复核前的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近期招考栏及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政府公告,资格复核后的有关考务信息详见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 月2日上午8:00至8月8日下午17:00登陆厦门卫生人才网(http://www.xmwsrc.com/)进入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8月8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造成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即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2日上午8:00— 8月9日上午12:00法定上班时间,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8月2日上午8:00—8月9日下午15: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8月2日上午8:00— 8月9日下午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8月10日上午12:00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纳报名考试考务费8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考试考务费的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考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务费。其余情况均不退还考试考务费。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考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10:00— 8月31日上午9:3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招聘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含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3.考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笔试加分

  (1)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或优秀士兵或优秀义务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或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1名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的运动员,加7分。

(4)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面试环节不享受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附件2)],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892062;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③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3)。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厦门卫生人才网(http://www.xmwsrc.com/)进入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参加由招考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政府公告的考务信息通知。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届时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报考人员的综合总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而成;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具体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都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果依然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我市应征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集美区人社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集美区人社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从事放射岗位人员还需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卫通〔2011〕2号)完成岗前必检项目的体检。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在面试结束后,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等情况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政府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以及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集美区人社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报集美区人社局核准,可在书面承诺后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情况确实特殊的,经拟聘用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及集美区人社局核准,由主管部门与申请人约定延长材料提交的最长时限,并事先以书面承诺形式报市人社局备案。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拟聘人员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或征得招聘单位同意,双方约定上岗的时间和方式。

(三)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进行聘任。如用人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在省外或中央各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含军队转业技术干部)调入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本市相应职改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岗位聘任。

(四)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以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相关部门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七、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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