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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记分超过20分西安一家医疗美容机构被注销许可证

来源:医药人才网 时间:2019-06-15 作者:医药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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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已经实施一年多,记者从西安市卫生监督所获悉,目前已有1家民办医疗机构因不良记分高而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与要求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进行量化记分,实行记分管理制度。

《办法》实施后,西安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共对数百家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下发记分通知书,有22 家医疗机构因发生两次及以上不良执业行为被多次记分。对于不良执业行为年度累积记分达到10分及以上医疗机构,已提出警示,并列为日后监督重点单位,将增加监督频次进行重点管理;1家民办医疗美容机构因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超过20分给予暂缓校验后,又有相关违法行为,最终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介绍,医疗机构被记分的主要原因有:工作人员未佩戴胸牌上岗、未按核准的诊疗科目悬挂门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过度医疗、医疗废物未按规定收集、储存、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发布的医疗广告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不符、未在醒目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门诊病历未按要求保存15年以及其他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等。

据悉,今后卫生监督部门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一方面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增强企业自律。另一方面提高监督人员执法能力,切实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与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促进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提高医疗质量、营造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的就医环境,保障患者就医安全。如果市民就医时发现医疗机构存在不良执业行为,可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9——87283211(工作时间)、87271861(下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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