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
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机构
药品集中
采购和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桂医保规〔2019〕1号)有关规定,对于本
采购周期内,自2016年12月1日入围以来至2018年8月31日止,在我区没有交易记录的
招标采购目录入围品种,取消其入围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取消入围资格的品种
2015年广西
药品招标
采购取消入围资格的品种(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10日。
三、申诉质疑递交方式
在公示期间如生产商对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须由生产商被授权人采用“双轨核对制”的方式递交。
生产商用
药品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广西药械集中
采购网首页的“咨询答疑系统”,点击“咨询答疑”菜单下的“申诉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进入,点击“创建咨询”按钮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逐项填写申诉内容,填写申诉内容时请选择相应的类别申诉选项,申诉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并打印成纸质版申诉函递交。
四、申诉质疑递交地址
生产商被授权人将纸质版的申诉质疑函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大厅,并递交相关申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5年广西药品招标采购取消入围资格的品种 2019年4月29日